二月, 200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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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04

我恨互联网——由网络传播刘嘉玲遭受性侵害的视频想到

今天同事给我一小段视频,是别人通过email发给他的,内容呢,据说是刘嘉玲多年前被劫持受到性侵害过程录像。虽然经过观察,我断定那个人不是刘嘉玲,但是这种通过internet传播消息的广度和速度实在令我叹为观止。

之前的东周刊由于刊登了刘嘉玲受到性侵害的裸照而引来杀身之祸,而此间互联网上的传播一直在持续着,还有愈演愈烈之势。刘嘉玲是一个坚强的女性,从她敢于在公众面前承认过去的事件便可以看得出来。然而媒体的不负责任实在是令人痛心。

我记得电影恋战冲绳中,黑道头子被张国荣威胁要把其犯罪记录上网时说了一句话“I hate internet“,诚然网络带给我们极大的便利,也给予我们无尽的可用资源,但是互联网的无政府状态的确令人担忧,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麻烦,这让我们思考,这把双刃剑有一天是否会伤到我们自己。

今天的事件,我也充当了一个网络狗仔的角色,我也向我的朋友们传播了这条视频,当我觉察到自己错误的时候,已经很晚了,高速的宽带网络已经不知道把这个传到了哪些人的手中。这个足以可以说明,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有八卦的本性,我们的行为有时候并不受我们主观的控制。于是我们需要一个可以遵循的规则,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相对自由的互联网。我想说,今天我错了,但是我正在反省,可是还有更多人没有认识到错误,仍然在无政府主义泛滥的互联网上放任,也许应该找个方法管管我们自己了。

相关阅读:Blogger,网络媒体,不要做无政府主义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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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04

人云亦云的媒体只能是社会的公害

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生活中我都算是一个做媒体的,不同的是生活中我靠话筒和摄像机,而网络上我依靠blog.

我记得我们一个节目的宣传册上写道,“人云亦云的媒体是社会的公害”,工作中我们于是牢记这一点,然而在网络上我发现,很多的blog开始让自己一步步的转变为这个公害的角色。

起先,木子美流行的时候,几乎所有的blog都在大谈木子美,当然这其中也有我自己。后来“六度间隔”开始被大家留意,于是呼啦呼拉的blogs又开始post“六度间隔”了,而现在,似乎最流行的sns,所谓的社交网络服务,又成了人云亦云的资本。以至于造成了我们只用看一个blog就知道其他blogs写了些什么。对于这一切,我只能说出俩字——无聊。

做媒体的,毫无疑问也包括blog这个网络媒体,没有自己独特的东西就无法生存,就无法吸引读者。虽然太过于自我,太私人的post,不是blog发展的主流,但是比起那些看似新锐,“与时俱进”的blog来,这样的个人blog会更有意思,至少作者是在用心创造着,读者也不会觉得厌烦,疲惫。

今天,我看到了这样的现象,于是我post出来,我在表达,我有想法,这让我感到自豪,仅此。